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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藏

北京对藏人管制:靠信息封锁过日子

北京对藏人的管制方式多种多样,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封锁尽可能多的外来信息,因为在遥远和土地辽阔的西藏和邻近藏区,内部发生的事件信息常常需要外部的流传渠道。最近有关西藏的数起抓捕都与信息的流传相关。

23岁的僧人洛桑索南因在社交网络分享“敏感信息”而被判刑六年
23岁的僧人洛桑索南因在社交网络分享“敏感信息”而被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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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起日前被海外媒体报道的年轻僧人因为在社交媒体上传西藏敏感话题而被判刑的案件。据海外媒体博讯日前报道:四川省阿坝藏族(西藏安多地区)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的僧人洛桑索南因通过社交媒体上传西藏敏感话题而被判6年有期徒刑。我们知道: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阿坝县一直受到严密监控,特别是严厉的通讯监控,因此僧人洛桑索南被羁押被判的事情近日才传至境外。

据介绍:僧人洛桑索南,现年23岁,家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阿坝县垮沙乡第二大队,其父亲名为格桑,母亲名为卓玛,自小在阿坝县格尔登寺出家为僧,他是家中四个孩子的长子。因被怀疑在社交媒体上传分享中国认为敏感的西藏话题,图片,文字,视频,最近他的家人得知:洛桑被阿坝州黑水县人民法院非法判刑06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现关押在四川绵阳监狱。

另据印度北部达兰萨拉的“格尔登寺境内紧急情况联络小组”向媒体透露:早在2015年9月11日,公安人员在阿坝县县城就强行拘捕了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洛桑索南,没有给予任何解释。直到今年11月09日洛桑索南还完全处于失踪状态。在1年2个月内,家属与寺院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至今家人没办法与他联络,家属与寺院方面为他的身心健康深感担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近另一起与封锁藏人信息有关的案件发生在中国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12月8日上周四在玛曲县有一名名叫扎西热丹(Tashi Rabten)的藏人自焚。据报道,扎西呼喊“让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和“西藏要自由”等口号。他的堂妹次仁吉(Tsering Kyi)2012年在同一地方自焚。估计这可能是2009年以来西藏境内发生的第145起藏人自焚。

这起自焚视频在事件发生后大约一个小时,信息就在藏人的社交媒体上流传开来。而扎西的家人,包括他的父亲和15岁的儿子在事发当夜就被拘留一天。第二天12月9日,又有三名藏人被捕,外界尚不知道这三人的姓名。

上个月,中国人大通过了网络安全法,加紧使用政治控制的各种工具,包括加紧控制网上信息分享。凡是涉嫌与自焚者有关联的藏人更会遭到任意逮捕和拘押,连传播信息也会被逮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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