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台湾/中国大陆

台湾人的大陆配偶身份等待仍是6年

台湾立法院今天就台湾居民的中国大陆配偶获得台湾身份议案进行审议。数百名大陆籍的台湾人配偶聚集在立法院前示威,表达希望缩短等待期限,从6年缩短为4年。立法院初审决定维持6年期限。 

图为台湾人大陆配偶身份维权示威活动
图为台湾人大陆配偶身份维权示威活动 网络照片
广告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民进党版两岸条例第17条修正动议,决定台湾居民的大陆配偶取得台湾身分证年限维持6年不变。

上百名陆配上午聚集在立法院外的济南路上,希望争取陆配应比照外配,4年就能取得身分证。陆配权益修法联盟发动上百名陆配齐聚立法院门外济南路上,高举「反歧视、要平等、身份证、6改4」的抗议标语,争取陆配应比照外配,4年就能取得身分证。

立法院修正动议案还提出,未来大陆配偶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须具备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参加认定测试。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两岸人民关係条例第17条,外界关注陆配取得身分证年限是否由6年改为4年,在上午朝野僵持、三度休息后,下午内政委员会用表决方式初审通过民进党团提案,陆配取得身分证年限仍维持现行6年不变。

报导指,大陆配偶认定测试、免试及其他应遵守事项的标准,由内政部定之。这项修正草桉,仍须送朝野党团协商。

据陆配权益修法联盟批评,大陆配偶要取得台湾的身份证,必须在取得定居3个月内向移民署提交放弃大陆户籍的证明,大陆户籍管理单位也会撤销该陆配在大陆的户籍、身分证及护照,等同放弃在大陆的公民权,大陆配偶无法同时拥有两岸的户籍与身分证,也无法同时持有两岸的护照。该组织批评这是歧视。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