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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反贪矛头或转向商业贿赂

根据大陆一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发表的报告,一旦内地开始执行经过修改的不公平竞争法,而市场监察人员不再只顾住负责结构性改革之后,大陆的反贪矛头可能转而指向商业贿赂。

REUTERS/Lee Jae-w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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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早报引述总部驻上海的方达律师事务所的尹云霞律师说:“中国目前正透过修订法律和加强执法,在反商业贿赂措施中加大力道。”主要执业领域为政府调查及公司合规业务的尹云霞律师,是报告书的作者之一。

尹说:“一旦《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得到通过,我们很可能从明年起开始看到反商业贿赂的调查数字急升,一般来说,新修订的法律获得通过之后,一连串的执法行动随即开始。”

《反商业贿赂蓝皮书》这份报告,由方达律师事务所和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联合发布,报告书的数据系根据今年3月和4月对内地277间公司的调查所得。

中国当局今年2月发布有关法律的修订草案,征求公众的意见。原来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所订立,但一般认为有关法规严重追不上时代和市场的变迁。

修订草案规定,所谓的商业贿赂罪行,不只局限于买卖方面,并同时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赢取竞争优势,草案同时还将通过第三者行贿的行为,列为法律之内。

有些分析甚至相信今年内或可推出修订案,原因是参与制订政策的人对新法的可行性感到莫大的鼓舞。

另据法制日报报导,《反商业贿赂蓝皮书》报告分析认为,2015年以来,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修改,反商业贿赂立法趋严,处罚力度加大,行政和刑事司法正倒逼企业加强合规建设。

大陆当局近年来曾高调发布好几宗特大的商业贿赂案,例如2014年英国药厂GSK因为贿赂而被大陆法庭判处罚款30亿元人民币。中国政府指控GSK驻大陆的代表Mark Reilly贿赂大陆的医生。

报告书指出,贿赂高危的主要行业,包括药厂和保健、地产和建筑以及金融和投资。

但去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商业贿赂所进行的调查,数字大幅下降,部分原因相信是进行结构性改革的关系。

工商总局在2014年和2013年总共进行了7507宗调查,但去年上半年,则只进行了669宗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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