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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草案订明港人有维护国家安全责任或意味国安法适用于香港

《国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当中订明香港和澳门两个行政特别区在维护领土完整的义务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有内地法律学者认为,中央的盘算是香港既然不就23条立法,便直接令新版国安法适用于香港。不过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说,大陆正在草拟阶段的国安法日后不能直接在香港执行,仍需纳入基本法附件、以及进行本地立法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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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在网上公布上月审议的国安法草案第二稿,公开征求意见。在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部分,居于首位的是“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草案第十一条则订明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三十六条提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苹果日报引述北京法律宪政学者陈永苗认为,中央的盘算是23条都不立法,直接令新版国安法适用于香港,“23条在香港没搞成,所以在北京搞了这个强加,肯定会强制适用于香港的!”陈说:“以主权立法出现。基本法规定主权属于中央,这伏笔早就埋下了。”

梁爱诗则认为说法不是新事物,不存在国安法已经适用于香港。她又指出,就23立法条是基本法的规定,“总是需要做的”,至于何时立、内容为何则由港府决定。

梁爱诗认为国安法草案提及香港,那是因为维护国家安全“时整个国家的事,在国土里面每一寸地都有责任”,不是因为有人质疑内地国安法应否在港实施才写明。她称,国安法这类全国性法律要在港实施需按步骤引入基本法附件三才能实施。

根据基本法,要以“附件三”的方法引入全国性法律,有一定程序:人大常委会须先征询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及特区政府的意见,并“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此外,基本法亦订明,当人大常委会因战争状态或特区内发生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宣布特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可颁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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