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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错杀应废除死刑?

中国有关当局罕见地承认错杀了呼格吉勒图。如何对待其它涉嫌冤杀的案子,民间拭目以待。18年前,年仅18岁的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被指涉嫌一起奸杀案。内蒙古法院在证据有重大缺陷的情况下,短短62天草草结案,判处嫌疑人死刑并立即执行。呼格吉勒图在最后的上诉状写道:“我不想死,也不怕死,但是总要死得明白。我还小,刚走向成人,请给我一条生路”。他就这样被剥夺了生命。如果不是真凶赵志红亮相,呼格吉勒图难有沉冤昭雪之日。与此案关联的是中国民间关注已久的聂树斌案。1995年,21岁的聂树斌被河北高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2005年,王书金供认自己是奸杀案的“真凶”,2014年12月,最高法院要求山东省高级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异地复查。这是最典型的两个例子。在中国,此类冤假错案很多。不少观察家指出,最重要的原因是司法不独立,判案从重从快,配合运动,完成任务,不遵守司法程序。1996年《刑诉法》存在“三个没有”:没有讯问地点的规定,没有讯问时限的规定,没有讯问场所所应具备的环境、条件方面的规定。修正后的新刑法有所改进。有些专家认为中国审判制度中间的证据制度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如果证人不出庭,律师怎么去指证?”滥权、长官意志、逼供等等造成众多的冤假错案。中国也在对原有的司法体制不断进行改良,尤其是针对不断出现错杀而遭到严重抗议的死刑,比如对死刑第二审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死刑核准权收回中国最高法院,取消九个死刑罪名等等。但是死刑制度本身仍然受到民众广泛的支持。“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要在中国废除死刑并不容易。中国法学界和知识界几年前就进行过废除死刑的讨论。呼格吉勒图沉冤昭雪使这一主题再次凸显出来。希望废除死刑的人认为,死刑,意味着没有任何纠错的可能。施行死刑方面的任何司法错误或失败都是无法逆转和补救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与其他形式的惩罚相比,死刑并不能有效威慑和阻止犯罪。法学家贺卫方曾指出:“越是司法不独立的地方,越应该先废除死刑。因为 司法不独立就意味着司法会受到各种力量的干预,整个过程没有办法做到非常审慎、认真和理性。这样一种情况下,可能错案的概率会远远高于已经实现独立的地 方。”也有的人同意死刑制度存在两大问题:侵犯生命权,出错无法挽回。但支持实践上废死,反对制度上废死。死刑必须存在,但应该尽量不用。您对呼格吉勒图错杀案,以及正在重申的聂树斌案有何看法,您认为中国应不应该废除死刑?欢迎在法广“大家评说”论坛发表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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