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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疆

天安门撞车爆炸事件后海外舆论聚焦新疆民族和宗教信仰问题

天安门撞车事件后,各方更加关注中国的少数民族和宗教信仰问题,认为已经埋下仇恨与暴力种子的新疆,随时可能成为爆炸的“火药桶”。

新疆吐鲁番一个繁忙的市场2013年10月31日
新疆吐鲁番一个繁忙的市场2013年10月31日 Reuters/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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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网刊登署名郭宝胜的分析文章指出:2009年“七五”事件后,新疆局势并没有稳定下来,2011年到2012年,喀什、叶城发生暴力冲突;2013年6月26日,喀什巴楚县、吐鲁番鄯善县鲁克沁镇发生暴力冲突事件;6月28日,和田县发生数百人示威抗议并发生暴力冲突。此类事件发生后,中国当局一如既往地认为这都是由境内外“恐怖势 力”“极端宗教势力”所操纵,并没有反思自己的宗教政策。

2009年“七五”事件后,中国当局颁布了《非法宗教的26种表现形式》通告,并在全疆企事业单位、农村全面展 开学习活动,并根据该通告的精神大力打击维族传统宗教。最近几年,新疆展开“淡化宗教意识、崇尚文明健康生活”的宣传运动,很多城市的公共场所、机关 单位门口到处贴出“远离宗教、健康成长”“女士们,请揭开面纱,请你不要影响现代文明社会”“揭掉面纱、改变陋俗”“戴面纱者不得进入医院”等标语,根据 “维吾尔在线”报道:和田县塔瓦库勒乡各级干部被迫签署承包责任书,干部承诺严禁所管辖的维吾尔妇女戴面纱、穿长袍;对男士则被要求不得留大胡子。这些要求引起维族强烈反感。

根据中国宪法,大学、中小学学生都应享受宗教自由。但新疆教育部门制定“学生言行规范七不准”,剥夺学生的宗教权利:一、不准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无神 论教育;二、不准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三、不准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饰;四、不准传阅非法读物或宗教宣传品;五、不准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六、不准说不利 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话;七、不准参与民族分裂主义活动。

9月是伊斯兰斋戒月,按照教规,回教徒在日出后至日落前不得进食,大多数清真餐饮业歇业。但新疆当局则一直阻挠维族封斋,向学生和干部提供免费午餐,强迫他们进食,否则给处分,并认定清真餐厅斋月未正常开业是“非法行为”。
到麦加朝觐是穆斯林一生中的大事,但新疆政府不给大多数维族发护照,到处宣传“零散朝觐是非法行为”,必须参加官方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组团朝觐。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每年减少朝觐名额,并要缴纳巨额费用、造成朝觐难、难于登青天。

《非法宗教的26种表现形式》第4条规定,禁止“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中国当局禁止非官方的清真寺、查经点、培训班的存在,所有清真寺、伊斯兰教神职人员及其讲经都在官方的严密控制下,并禁止神职人员和信徒的流动。

中国当局尚默许基督教信徒在家庭内独立查经、进行敬拜活动,但对穆斯林信徒,其家庭内的信仰活动  最私人化的、进行宗教活动的最后底线  也遭 到肆无忌惮的侵犯,这就是新疆臭名昭著的“走访”。各基层政权常以维稳为借口,以“走访”家庭的名义,闯入各信徒家庭,非法搜查《古兰经》、礼拜毡等,抓捕在家进行宗教活动、诵读《古兰经》者。“走访”将新疆伊斯兰信仰逼到了生死边缘,近几年发生的大多数暴力冲突,多由“走访”引发。

中国宪法第2章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中共对维族信仰自由的践踏日益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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