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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歌法

港府提国歌法草案何谓违法交待不清检控期限竟达两年

特区政府按照人大常委前年的规定,正式向立法会提交国歌条例草案文件,内容不但没有详细交待那些具体行为才算违反法律之外,而且还将检控时限大幅延长到最多两年。亲共的建制派议员还出言恫吓,如果在立法前做出贬损国歌行为,将研究在法例加入追溯期。

香港立法会门外。
香港立法会门外。 Craddocktm/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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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底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即大陆的国歌法亦须在香港实施,由特区政府负责本地立法落实,政府9日公布国歌条例草案条文,列明任何人公开及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属犯法。

此外,草案又规定中小学需要教授国歌,并写明必须奏国歌场合,包括特首、行会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仪式,又写明任何乐曲、文字或曲谱,若与国歌歌词或曲谱相似程度,令人合理相信是国歌,亦会当作国歌看待。法例亦附带罚则,列明任何人公开、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监3年、罚款5万元。

条例又指明,若侮辱国歌行为涉及大批身份不明确肇事者(如足球比赛中嘘国歌),或涉及使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如在网上发布经篡改的国歌),检控期限将延长至两年。法例会在明日(11日)刊宪,并在本月23日提交立法会首读,之后交由法案委员会审议。

但据苹果日报引述部分球迷表示,国歌法只会是“官逼民反”,收到反效果。球迷程先生表示,立法后球迷嘘国歌行为有可能更为严重,“永远都是官逼民反这四个字,当你用立法去阻止的时候,其实人只会变本加厉”。

事实上,人大常委2017年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之后,香港之后连续举办的3场国际赛事,都有球迷故意嘘国歌的行为,有些更戴上口罩隐藏真面目,造成执法困难。

在谘询过程中,市民及民主派提出要求列明在不同场景下,哪些行为及做法才算贬损国歌、才会有可能面对刑责,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于记者会上,多次被问到有关场景问题,如奏唱国歌是交叉手、背对国旗是否违法等,均未有正面回应,反指不可能解释每个场景,否则自己会做了法庭,只强调要以尊重为原则。

网上二次创作者,亦将会成为国歌法的受害者。键盘战线成员“滑鼠娘娘”邝颂晴表示,此举是针对进行二次创作的网民,“整体来说,是侵犯个人自由”。她指,检控时限延长会导致人心惶惶,“因为两年内都有可能被人翻旧账,是很大的心理压力”。

民主派质疑条例条文,并明言反对立法,公民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家杰指,香港《裁判官条例》已订明,除非刑事罪行另有安排,否则所有以简易程序起诉,均是要在六个月以内起诉,故他认为今次政府就国歌法延长起诉期的做法“的确有点奇怪”。民主党议员尹兆坚斥政府的做法是加强管制和检控阔度,形容是“将检控罗网放到最大、宁杀错不放过”,批评政府实行严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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