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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香港

台湾发37.5年通缉令追港男 促香港引渡疑犯

香港男子陈同佳携怀孕女友潘晓颖赴台后,疑将对方杀害后潜回香港一案,台湾检方在过去半年三度透过司法互助寻求港府提供案件相关数据而未有音频后,昨(3日)天决定向陈同佳发出时效长达37年半的通缉令,并透过台湾的大陆委员会促中国要求港府引渡陈同佳到台湾受审。

女死者生前與疑兇男友甜蜜合照,2018年12月。
女死者生前與疑兇男友甜蜜合照,2018年12月。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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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缉的陈佳同昨日因私自盗取潘晓颖的款项而被控四项洗黑钱罪及三项属交替性质的盗窃罪而在港提讯,法庭将案件押后至本年最后一天再提讯,以便转介高等法院审讯,期间,被告将继续被扣押看管。

这宗被台湾传媒称为「史上头一遭」的案件,由于凶案在台湾发生,但受害人和嫌疑人均是香港人,且凶嫌已逃回香港,根据台湾的司法管辖规定,香港属人、台湾属地,双方均有管辖权,不过,台港之间并无司法互助或引渡,两地警方需要合作时,都是由香港警方直接与台湾的调查局及刑事局以「交换数据」或「案件协商」等方式取得笔录或采验证据。而在今次案件中,香港警方曾把弃尸地点等资料告诉台湾,台警因此找到遗体,形成「香港有疑犯,台方有物证」的情况。

台湾士林地检署表示,人证物证未能结合,将难以让疑犯定罪,而被港警以盗窃罪逮捕的陈同佳,虽仍然在押,但在香港不会因杀人罪入罪,考虑到人命关天,该署不愿见到凶手因跨境藩篱的隔阂而逍遥法外;加上死者父亲多次表达希望检方请求港府引渡陈同佳,于是透过法务部转请陆委会与中国大陆的对口单位联络,促请港府能响应司法互助的请求。

案件在今年2月发生,当时年约20岁的死者潘晓颖与男友陈同佳游台湾时被杀,遭人藏尸行李箱,并置于淡水捷运竹围站附近,台湾警方认为,陈同佳有重大嫌疑,怀疑他因死者有三个月身孕而心生怨怼,杀害对方。陈同佳回港后,港警在他身上搜获死者的信用卡和提款卡,并发现陈曾提取死者1.9万元款项,于是以盗窃罪将他拘捕。及至8月,改控他洗黑钱罪名,指他盗取的款项和财物属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包括一部属于潘晓颖的相机、手提电话、2万元台币及另外港币1.92万元,而交替性控罪则指他在同一时段盗窃该三笔共值1.92万港元的金钱。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疑犯是港人,且在香港被捕,难以将他交予台湾警方,若不特事特办,很难打破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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