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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引用“御用”法律学者批评香港终审法院放过黄之锋

中共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版12日引述两名“御用”法律专家,批评早前香港终审法院判处雨伞运动3名学生领袖上诉得直毋须入狱,有“姑息放纵违法”之嫌。不过香港民主派的立法议员杨岳桥反驳,这是中共“输打赢要”,无视终审法院过去20年在国际社会树立的权威。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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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引述国务院属下的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说,终审法院的裁决,在一定程度上认可公民抗命,需要慎重看待,“反抗者的主观认定成分比较多,如果说以反抗者的主观意愿作为标准和违法理由,容易造成法制的不稳定和社会混乱。”

饶又指,终院在裁决中肯定上诉庭的判决指引原则,即非法集结和暴力性的非法集结是违法行为,要予以惩戒型的刑罚,但只对其后的判例起作用,质疑终院逻辑有问题,“这两种意见出现在一个判决里,会不会对市民造成资讯混乱、逻辑矛盾?”

报道又引述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批评终院裁决“无道理、不符合法理逻辑”,有损香港司法上诉机制的“纠错”功能。邹指出,香港社会普遍支持和拥护特区政府依法检控非法占中等形势下,终院判决暴露的问题令人担心,直指对黄等人量刑太轻,不符港主流社会期待,“恐怕给社会有姑息放纵违法犯罪行为、法治权威不彰的观感”,同时称涉及公民抗命的概念,相关裁决亦发出模糊甚至矛盾信息,“不利于香港社会对非法‘占中’运动的理性反思、建设性检讨和正在协力恢复法治秩序的努力”。

对于上述两名“御用”法律专家的批评,本身是香港执业大律师的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说,这显然是输打赢要,对终院过去20年在国际社会树立的权威视而不见。杨告诉苹果日报:“如果两位学者不明白终审法院的裁决,可以看一看,裁决是有中文的。”

杨岳桥又指,终院不会因两人言论受压,反而批评两人以为有中央撑腰便肆意批评终院裁决,对一国两制发展无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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