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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

郑若骅新官第一炮:黎智英贿赂5名议员证据不足撤销控罪

对一直为律政司郑若骅僭建事件护航的建制派传媒和人士,或许可能感到有点被出卖的感觉,因为郑若骅的部门和廉政公署1日分别发出声明,竟然“放生”香港最大的反对派舆论阵地苹果日报的老板黎智英,指廉署经过4年调查之后,并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后,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提出向黎智英等人控诉涉嫌贿赂的罪名,从而撤销对黎和黎的助手以及5名立法会议员等的控罪。律政司解释,有关决定是基于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的同类案件裁决,议员其实并无责任向立法会申报收取涉及政党的捐款。

2014年9月17日,香港媒体大亨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中)在律师陪同下抵达廉政公署,协助调查。
2014年9月17日,香港媒体大亨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中)在律师陪同下抵达廉政公署,协助调查。 图片来源:路透社/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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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他的助手Mark Simon被指在2012年至2014年之间,向时任立法会议员李卓人、梁家杰等5人捐款,由于黎智英和助手的电脑疑似被强力部门的黑客入侵,有关捐款材料外泄,不久后即有人向廉署举报。

身为事件主角的黎智英,旗下的苹果日报以内页小标题报道上述的消息,而且并无提到黎智英对有关决定的反应,只引述黎的助手Mark Simon说,律政司以事实为依据,是一个很好的理性决定。但其他亲建制的报章则将消息刊登在头版当眼处,例如东方日报的头版就形容这是“律政司放生黎智英,敲响法治丧钟”,又指律政司和廉署的决定,是“回归二十年最黑暗的一天”。

立法会前议员李卓人表示,不被检控是预期之内,不反对廉署调查,但过去几年不断被政治抹黑,对他已造成政治损害,只是“迟来的公道”,认为事件反映他们代表政党收捐献是按照现行制度行事,毋须申报。前议员梁家杰则表示,廉署人员从未要求他助查,认为事件从不可能成立案件,经年的调查更无道理可言。

廉署1日声明指出,已就时任立法会议员李卓人、梁家杰、涂谨申、毛孟静及公民党陈淑庄,被指称收取黎智英及Mark Herman Simon捐款,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以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的投诉完成刑事调查,并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律政司认为没有足够证据向上述人士提出检控。

廉署指出,按既定程序于前日将调查结果呈交监察廉署调查的“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审议,委员均同意廉署毋须进一步调查。

廉署发声明后5分钟,律政司亦发声明,提到仔细考虑廉署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后,“认为没有足够证据”对7人提出检控。

律政司指出,不提出检控的决定是基于证据不足;现有证据显示,黎智英透过Mark Simon向李卓人及梁家杰分别提供150万元及30万港元,而李卓人及梁家杰分别收取有关款项;至于涂、毛及陈,则并无证据显示收取任何款项。

律政司特别提到去年7月区院就梁国雄被控透过Mark Simon收取黎智英25万元港币,而没有向立法会申报的案例,法庭裁定梁国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不成立。区院法官李运腾提到,并无规定立会议员不得接受任何人士或机构的捐款或财政资助,以及如代其政党或组织收取资助,并不触及申报规定等。

律政司指出,由于并无合理机会证实李、梁是“个人”收取有关款项,他们没有责任向立法会申报收取上述款项,因此,不能证实他们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罪行,所以也没有合理的机会证实黎智英及Mark Simon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有关的罪行(例如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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