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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天琪谈联合国普遍定期审查制度及其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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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R)第三十一届会议于11月5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作为联合国近年来设立的一个人权问题新机制,普遍定期审议制度历届会议,自然以审议各成员国的人权纪录为焦点,主要目的则旨在改善各国的人权状况,并设法解决发生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侵犯人权事件。围绕此一主题,本台采访了独立中文笔会会长廖天琪女士。

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期间,中国人权卫士在日内瓦的示威活动 2018年11月6日
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期间,中国人权卫士在日内瓦的示威活动 2018年11月6日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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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首先请您简要地介绍一下“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的主要作用和运作方式。

廖天琪:联合国普遍定期审查制度(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简称UPR)是联合国近年来在人权问题上所设立的一个新的机制。它有别于以前的人权委员会。原来的人权委员会每年只开一次会,有选择性地对一些人权状况恶劣的国家进行调查和批评。但这样往往会引起被批评的国家的不平之鸣,声称选择过于政治化,而且有双重标准之嫌。因此在2006 年3 月15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60/251 号决议案,建立了人权理事会来取代原来的人权委员会。同时推出了普遍定期审议机制,规定让联合国全部的193个成员国都参与审查和被审查。

普遍定期审议(UPR)是一个独特的程序,第一轮审议从2008-2011, 审议了48个国家,第二轮审议了42个国家,每年至少要召开3次常规会议,也就是说每次的会议,大约审议14-16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并且在一轮四年期限的时间内,审议所有的会员国。在会议上被审议的国家要自己提出翔实的人权报告,由所有参会的国家审查并提出批评,更多的是改善的建议,这些建议是应当被当事国接受的。

法广:参加“普遍定期审议会议”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民间组织是否有权与会?

廖天琪:正式的会议,就像联合国的其他会议一样,只能是那193个国家的特派代表参加,所有其他的民间组织,公民社会的非政府组织只能作为观察员参加。我曾经于2013年10月由国际笔会派遣,作为观察员参加了普遍定期审议举行的第17次会议,因为那次所审议的14个国家中包括中国。现场情形是,各国正式代表(一般是2-4人不等)都坐在底层的椭圆形大堂,进行报告和提问回答。而代表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们坐在楼上一层,只能聆听和眼观记录,不可照相,不可发声。

民间各类正式注册的组织可以在开会半年前提出申请参会,如果得到批准就可以作为观察员旁听。

当然会期总是有大约十天的时间,这之前各个NGO可以先到日内瓦去跟各国的外交使节团接触,认识、交谈,向他们提供参考咨询。所以是一边开大会,一边开小会,各个组织自己有机会去游说、召开记者会并散发自己准备的资料。今年由于中国又在被审议的范围内,所以国际笔会派我去参加一个比较重要的会前的前期会议(pre-session)。这是在10月9号举行的,我代表国际笔会和独立中文笔会有机会作为发言人,这场会议一共有六个团体参加,除我之外,还有香港、维吾尔、西藏的人权组织以及“受威胁学者协会”的代表参加,我们每人有6-8分钟的发言时间。听众就是各国的外交官,他们听取我们对中国人权状况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有可能我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是他们国家正式代表能够采纳和参考的,这样有利于他们对中国的审议。

法广:中国是一个人权纪录较差的国家,中国在新疆设立再教育营的话题最近引发西方媒体的广泛关注。此一议题是否会提上本次会议的日程?

廖天琪:是的,中国从去年在新疆设立所谓“再教育营”的事,已经引起世界性的关注和谴责,西方称之为集中营,而中国官方美其名为“职业教育中心”,说是给关在里面的人授予职业训练和教授汉语,但是这些散布在各地的营区竟然收押了超过一百万的维吾尔人,这占维族人口的十分之一,简直不可思议。里面的状况据说有类于监狱,不但对他们进行洗脑,每天学习习近平思想和政治教育,还要改变他们伊斯兰教人的宗教礼仪、生活和饮食习惯,施暴虐待的行为更是经常发生。国际媒体对这方面的报导已经很多了,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世界性的舆论话题。所以新疆的‘再教育营’将是本次审议会议的重要议题。我们的前期会议上,维吾尔组织的代表也发言,抗议这种压制民族文化、宗教的违反国际准则的做法。

法广:会议在针对某一国家的人权状态做出评估后,将采取怎样的措施?这些措施能否对相关国家构成制约?

廖天琪:这就是个最头疼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只是口头和纸上的约束,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回顾中国政府是否执行了UPR 2013年对它的各项建议,我在报告会议上说,肯定的回答是,三个NO!

首先中国政府于1998年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却一直没有实施。尽管在2013年的普遍定期审议中,中国政府接受了各国的建议,将很快付诸实施,但四年多过去,在确保中国宪法第35条保障的言论自由方面却做得很少,相反地,习近平执政以来,中国人权持续恶化,言论自由受到更为严厉的钳制。

其次,尽管中国政府接受了「防止酷刑」的建议,但近年来中国在拘留期间,仍然继续施行酷刑和虐待。

再者,中国政府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如西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打压,虽然它答应要「保护不同民族的权利」。

我指出:中国当局继续对和平方式行使言论自由的作家、记者、出版商、博主、人权律师和社会活动家等逮捕并判刑。 最为严重的是:著名政治犯在拘留期间或在获得保外就医后不久就因长期遭受酷刑、虐待或疾病得不到治疗而死亡,其中包括2017年死亡的刘晓波、 杨同彦;2018年学者穆罕默德·萨利赫·哈吉姆和人权律师李柏光。这种死亡案例可能还在持续中。

此外, 許多政治犯的刑期过長,並且重复判刑,如秦永敏已经坐牢22年,又再判13年。胡石根17年,又加刑7年,刘贤斌9年,又加刑10年。这个名单很长。还有一些无期徒刑的如王炳章和依力哈木。还有,2017年政府推出「互联网法律白皮书」,加强对人們互联网使用的监控。所有个人隐私尽收政府法眼。至于 香港、台湾的言论自由也都被渗透、侵蚀,已经受到具体威胁。

我呼吁UPR应当设立一个机制来制裁那些不遵守各国人权推荐的国家,否则这年复一年的会议,劳民伤财,不就是一纸空文?

看来,这个UPR也是患了典型的联合国软骨症,有双重道德,欺软怕硬,中国如今财大气粗,大部分国家都不愿得罪,只挑些小国家的毛病来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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