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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告台北地检署泄密要求与「三中案」一并移转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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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台湾前总统马英九大动作控告台北地检署检察长和主任检察官两人涉嫌泄密,把侦办中「三中案」的不实数据透露给特定媒体,影响他身为被告的权益。马英九并向高检署和最高检察署声请将侦办中的「三中案」移转管辖,在台湾政坛掀起大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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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总统马英九,前几天具状控告台北地检署检察长和主任检察官两人涉嫌泄密,并向高检署和最高检察署声请将「三中案」移转管辖。马英九似乎对台北地检署很不满,这是怎么回事呢?

所谓「三中案」是指当年国民党出售党产中广、中视和中影,被绿营怀疑贱卖党产,图利他人,告到台北地检署,这个案子,之前已经查过,没有不法,并结案。但在蔡英文上台后,台北地检署重启调查。蓝营认为,绿营为了打马,已经不择手段。

马英九说,他告发检察长和主任检察官泄密是忍无可忍,从北检重新侦办三中案来,一直有各种扭曲事实的错误传闻,基于尊重司法,他一直隐忍不发。上月廿九日,他因为三中案,到北检接受侦讯长达十四个半小时后,各种违背事实、离谱夸张的侦查细节,就不断被少数媒体报导,但这些媒体得到的所谓「独家消息」都是片断的,不实的。马英九说,这样的泄密,「是泄漏不实的机密,选择性的泄漏对被告不利的错误信息。」

马英九气愤地说,泄漏的内容很多是检察官自行延伸,或断章取义,或扭曲出来的,像周刊的报导说「那就回馈给他」,马英九反问「我像是会说出这种话的人吗?」

●台北地检署到底向媒体泄漏了些什么?周刊的报导又是怎么说的呢?

「镜周刊」报导指出,北检日前搜索国民党中央投资公司,查扣上百片录音光盘,其中一片录到马英九主持中视股权交易会议时,因为有四亿八千万元价差,有马英九的声音说「那就回馈给他」,这句话等于让买家中国时报前董事长余建新占了大便宜。报导说,马英九俨然是「三中案」幕后最大的主导者。

周刊报导还说,检方另搜出一张余建新送给国民党行管会前主委张哲琛五百万元的现金礼盒的照片,虽然当事人都说有退款,却坐实马英九等国民党高层损及中央投资公司权益,图利余建新;至于中广及中影案,周刊报导甚至说,张哲琛供出马英九知情,近期「三中案」将会侦结,马英九不但将被起诉,而且恐怕难逃牢狱之灾。

●既然这样,马英九为什么说他是忍无可忍,所以要控告北检检察长和主任检察官泄密呢?

知情人士透露,马英九之所以说他忍无可忍,主要是因为检察官已经违反公平办案原则,甚至在罗织罪名,因此他必须出面控告这种明显违反法律的泄密行为,并要求移转管辖,希望能够获得公正的调查。

知情人士指出,录音光盘里的内容,是一场当年在台北市政府召集的内部会议,马英九在这场会议中不断强调,交易案「必须合法」、「一切要合法」、不能让对方有「暴利」。这位知情人士说,事实上,合法、不能暴利的原则,也是马英九在历次会议中一再强调的原则,但媒体报导中却没有这些,因此马英九认为这样的泄密,是泄漏不实的秘密,而且是选择性的泄漏对被告不利的错误信息。

还有一点,马英九也在13日出面控告的时候提到,他在总统任内为了处理王金平司法关说案,曾邀行政院长江宜桦和总统府秘书长等人会商,却被北检起诉「教唆泄密罪」,现在台北地检署自己却泄密给媒体,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公平办案原则,已经不适任继续调查三中案与他所告发的泄密案,因此声请移转管辖,希望检察总长能发挥监督的职权,公平办案。

●对于马英九的指控,台北地检署有什么回应呢?

马英九这次具状告诉,可以说创下了卸任元首控告台北地检署的首例,也让各界都睁大了眼睛,关注台湾的司法界,是否能够跨出蓝绿的框架,秉持超然立场,维护公平正义。

在马英九提出控告,质疑北检的立场之后,北检开记者会说,媒体报导所登载的「检方发现、检方认为、检方掌握、检方质疑」等内容,都与北检无关,内容不实,也没有向北检查证,媒体应该自负文责。

台北地检署还说,相关案件牵涉的关系人很多,比如共同被告、选任辩护人及证人,究竟是谁?有什么用心?想要透过媒体干扰侦查,实在难以判断,北检呼吁外界不要做无谓揣测。

台湾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恐影响公安或难期公平者」可以移转管辖。台湾媒体分析认为,当整个地检署都不被信任,被视为对当事人有敌意的北检,应该把案子交出来,移转管辖给其他地检署侦办。台湾高检署或最高检察署会不会正视马英九的意见,裁定移转管辖,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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