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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呼吁当局:停止中国医疗机构进行LGBT转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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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人权观察发布报告,呼吁中国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禁止公立医院和私人诊所提供同性恋转化治疗。这些机构所提供的“治疗”,旨在将个人性倾向由同性恋或双性恋变为异性恋,本质上即是歧视与侵权。

七对来自中国的同性恋情侣在美国加利福尼亚西好莱坞市举办婚礼
七对来自中国的同性恋情侣在美国加利福尼亚西好莱坞市举办婚礼 REUTERS/Lucy Nicho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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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LGBT权利部主任葛瑞姆・芮德(Graeme Reid)指出,“中国将同性恋除罪刑化逾二十年,但LGBT人群仍受到强迫拘束、服药甚至电击,试图改变其性倾向,”。他呼吁,如果中国当局应该立刻阻止医疗机构继续进行这种治疗。”

这份52页的报告,“你考虑过父母的幸福吗?:中国对LGBT人士的转化治疗”,基于17位曾接受转化治疗者的访谈,说明中国父母如何通过威胁、逼迫甚至肉体强制成年或未成年子女接受转化治疗。相关机构──包括政府监督管理的公立医院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照监督的私人诊所──医疗人员的提供的“治疗”方法有时包括非自愿的拘束、强迫服药和电击,可能构成酷刑。

中国心理学会已于2001年将“同性恋”从中国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中正式排除。中国2013年制定的《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应遵循诊断标准。根据该法,既然同性吸引并非精神障碍,转化治疗应属非法。该法并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应当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

然而,中国当局尚未采取积极措施,例如发出不得实施转化治疗的明确指示、检查医疗机构是否违规实施转化治疗以及处罚违规者等等,以禁止健康照护机构或医务人员提供转化治疗。

尽管中国心理学会已在专业守则中要求心理谘询人员不得因性倾向而歧视寻求服务者,但其他专业组织并未禁止医疗人员实施转化治疗。

人权观察访谈的17位受访者全都坚决表示,若非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巨大压力,他们当初不会接受转化治疗。他们没有一个人在自由且知情的情况下同意接受治疗。有三名受访者表示曾设法逃出被拘押的机构,其中一位,描述了尝试逃亡的情形。

有五名受访者向人权观察描述,他们接受转化“治疗”时曾遭到电击“治疗”。医疗人员给他们某种刺激──通常是同性性行为的图像、视频或口头描述──同时用电击使他们感到疼痛或不适,目的是让患者将同性恋与不悦或痛苦的感觉联系起来,藉以压抑他们对同性对象的性冲动。这五位受访者中有四人表示,他们事前不知道要接受这种治疗,导致他们受创更深。

人权观察的受访者中有11人表示,在“治疗”过程中还曾经被强迫口服或注射药物。没有一个人被告知药物的用途或潜在风险。医护人员会确保他们服下药物,不论他们是否反抗。几乎所有人权观察的受访者都表示,曾经遭受医师或心理师言语骚扰和侮辱,包括用“恶心”、“变态”、“有病”、“不正常”和“肮脏”之类的字眼。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示,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必须检查医院、诊所是否违反2013年《精神卫生法》。但当人权观察与负责监督执行该法的部门联系,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并未发现任何有关转化治疗的违失。

在所有曾接受转化治疗的人权观察受访者当中,没有一个人选择提出举报。有些人说是因为担心自己的性倾向因此被曝光。

根据他们调研,有两起司法诉讼对转化治疗的特定方面提出质疑,法院均站在原告一方。其中一案判定医院侵犯原告人身自由,另一案判决赔偿原告因电击治疗而受到的身心创伤。但两案判决并未对转化治疗提供者起到明显的吓阻作用。

中国尚无法律保障个人免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歧视,此一漏洞可能不利于其他转化治疗受害者寻求司法正义。

目前,中国是《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权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并已签署《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些条约全都含有禁止转化治疗某些方面的条款。

人权观察呼,“中国应当立即加入全球共识:承认强迫的/医学的转化治疗乃是侵权与歧视,并予禁止。唯有如此,除罪刑化才能发挥法律上和社会上的作用,使全中国LGBT人士获得具有可诉性的保障机制,对抗这种残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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