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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和民运机构呼吁审慎考虑中国冬奥会申办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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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部在纽约的人权观察近日(7月21日)呼吁,国际奥委会应确保2022冬季奥运会主办城市在筹备和主办运动会期间充分尊重人权承诺。

黄埔江畔的外滩仍带着三十年代的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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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奥委会将于7月31日在马来西亚吉萨坡举行的第128届国际奥林匹克大会上选出主办城市,但争取主办这次赛会的两个国家,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在人权方面的纪录恶劣。

人权观察全球倡议部主任明奇・沃登(Minky Worden)说,“不论中国或哈萨克斯坦赢得2022冬奥会主办权,国际奥委会促进人权保护的新承诺都将面临重大考验,国际奥委会应当坚持主办国必须积极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基本人权规则,否则可能丧失奥运会主办权。

人权观察认为,中国和哈萨克当局向来敌视批评政府的媒体和维权人士,不愿保障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及其他基本人权。歧视和侵害劳工等问题,以及政府对这些问题的消极态度,非常值得忧虑。对于寻求保护的人权受害者,两国都缺乏有效、独立的司法机制。

自2005年起,人权观察持续纪录奥运会和其他主要体育赛会主办国,包括中国、俄罗斯、阿塞拜疆、伊朗和卡达,在筹备和办理赛会时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形。中国在主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时,当局为兴建奥运场馆,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也不予适当赔偿就强迫成千上万民众搬迁,并违反该国尊重新闻自由和允许和平抗议的义务。 

2014年12月,国际奥委会通过名为《奥林匹克2020议程》的改革方案。其内容包括对主办城市禁止性倾向歧视、确保劳工权利和其他人权保障的具体要求。奥林匹克宪章亦要求所有主办国维护新闻自由、认同“人类尊严”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根本成分。然而,国际奥委会并未设立监测人权的机制,以评估主办国是否尊重相关规则。

人权观察全球倡议部主任明奇・沃登认为,“2022年冬奥会是国际奥委会是否坚守其核心原则的试金石,不论选举结果为何,这次奥运会都将由一个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担任东道主,国际奥委会就应当在主办城市合约书中纳入有效保护人权的具体要求,并比照其关注场馆建设、通信设施和其他合约要件的同等程度,严格监视人权承诺是否得到落实。”

国际奥委会曾在2015年稍早对两国进行视察,评估其申办条件。但官方报告并未适度指认重大人权顾虑。评估委员会在中国视察报告中表示,他们曾向中国当局提出媒体自由和互联网管制方面的质疑,并获得“书面保证”届时“将无任何限制”,因而得出“未发现”任何“媒体运作”风险的结论。

人权观察认为,中国是审查互联网言论的首要国家之一,最近甚至曾对许多记者常用的虚拟私人网络进行屏蔽。没有迹象显示评估委员会曾经向中国国内人士或组织请教他们对于中国政府相关政策的独立观点或批判意见。

例如从事反歧视工作的非政府组织益仁平中心,他们一再遭到政府骚扰,而且当局曾在申办奥运期间拘押该组织的代表。尽管该组织在监督政府遵守不歧视承诺方面的角色相当关键,国际奥委会的评估委员们却没有访问该组织,也没有对中国政府敌视这类组织的行为公开表示关切。

明奇・沃登:“我们早已经历一次中国举办奥运加剧人权侵犯的经验,而2015年的环境比起2008年显然更加不利。”

此外,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对哈萨克斯坦的视察报告也没有认识到劳工权利、媒体自由和集会自由方面的重大风险。

该报告指称哈萨克政府“保证维护示威权利,允许媒体自由报导赛事及其筹备情形,包括互联网、劳工权利和居民搬迁等议题均不做任何限制。”然而,尽管有大量证据显示该国政府从未适当保护前述各项权利,该报告却未详述相关保证的具体内容。该国政府近年曾关闭数家独立媒体,妨碍和平罢工,监禁工运人士,并对和平抗议活动进行常规驱散。

人权观察表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应当坚持在2022主办城市合约书中明文规定,主办城市必须承诺在奥运会筹备和举办过程中确保人权获得尊重和保护,并对违约行为制定罚则。国际奥委会还应当在机构内部设立人权专业部门和独立的人权监测单位,就主办城市落实合约中人权条款的情形定期提出报告。、

“大量证据表明,让一个人权纪录不佳的国家主办奥运会,很容易在筹备和主办奥运盛会的过程中引发更多侵权行为,使奥林匹克的声誉蒙尘,”沃登说。 

多年经验显示,在威权国家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可能导致人权侵害。

根据人权观察纪录,在2014年俄罗斯索契冬奥会之前,为了兴建奥运场馆,建筑业流动工人遭到普遍剥削,场馆预定地的居民被强迫搬迁,环保运动和其他维权人士受到骚扰和拘押,企图报导这些侵权事件的记者也被迫噤声。

在阿塞拜疆巴库举办首届欧洲运动会之前几个月,该国政府大举扫荡独立记者和维权人士,指控数十人涉嫌重大犯罪。这些人至今仍被关押。直到今年7月,该国政府才对羁押近一年的数名人士提出正式控告。虽然明确保证要维护媒体采访自由,而且一再重申政府“保证”允许记者自由报导欧洲运动会及其他议题,但当该国政府在欧运会开幕前夕突然拒绝多名主要国际媒体记者前往巴库采访赛事时,却没有遭遇任何抵制。

7月22日,多名中国汉蒙维藏民运人士,包括西藏僧侣、活动家和前政治犯果洛久美,公民力量创办人杨建利、世界维吾尔大会主席热比婭、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主任恩合巴图等人也联合致信国际奥委会,对北京的冬奥会申办提出质疑。

公开信指,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的召开对於减轻中国的人权侵犯或提高自由度毫无帮助,相反,中共践踏人权的罪行有增无减: 仅仅在过去的十二个月中,中共发动了新一轮对人权捍卫者的严酷镇压,包括最近逮捕的数百名人权律师;在新疆,他们限制信仰伊斯兰的维吾尔人在斋月期间举办宗教活动;在西藏,武警残酷无情地攻击和殴打和平示威者;在内蒙古,他们继续将牧民驱离祖先世代游牧的牧场。 

公开信认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本身就直接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人权侵犯。国际奥委会必须认识到,中国日益恶化的人权危机如果被简单地忽略,奥林匹克精神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声誉将遭受进一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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