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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宣传部处分湖北报纸转载《公关裙带》李薇案

来自湖北媒体人士的消息称,湖北省内三家报纸《长江日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因转载最新一期《财经》杂志的封面文章《公共裙带》一文而遭省委宣传部发文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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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宣传部的新闻阅评组指责,三家报社转载《财经》杂志这一报道是“导向错误 ,以讹传讹,顶风违规”,要求三家报社“迅速向省委宣传部作出深刻检查,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并要求省内其他媒体“引以为戒”。

湖北省委宣传部的这份通知称,2月15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和楚天金报整版转载了最新一期《财经》杂志的封面文章《公共裙带》,这是“严重违反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有关新闻宣传纪律规定”的“错误行为”。

《财经》杂志该报道罗列的涉事高官包括山东省委原副书记(杜世成)、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等。

湖北省委宣传部阅评组官员指责,该报道颇多“春秋笔法”,甚至“影射”仍在任领导的干部,而这些内容只是《财经》记者“道听途说”采访来的,不是中纪委等纪检部门发布的“权威消息”。

此前,有多家海内外媒体纷纷猜测,《财经》杂志该报道暗示一名仍在位的政治局高官涉及李薇案,且据该报道的描述,此人曾在建设部以及湖北省任职。

据《财经》的报道,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出事之前,曾将李薇介绍给一位在云南任职的京官(据称是时任财政部长金人庆,后神秘去职,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而李薇在协助调查后避居北京。当时,她依托建设部主要领导(时任部长为俞正声),并在2001年曾随其(当年,俞正声调任湖北省委书记)远赴湖北,但“因受限颇多,斩获无几”。

此后,这位高官将李薇介绍给同为高干子弟的陈同海,并同时托付给建设系统的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李薇则在首创集团获得一份闲职,并转往青岛发展,而上述人士,则嘱咐“老部下”杜世成“多加关照”(俞在山东任职多年,曾担任青岛市委书记,是杜世成的老上级)。
根据官方简历,俞正声在2001年到2007年期间担任湖北省委书记,2007年调任上海担任市委书记。

湖北省委宣传部称,中宣部早已明确要求媒体在报道反腐败案件时,要避免“捕风捉影,道听途说”,尤其是要避免将严肃的防腐工作与官员接受色情服务,包二奶等“低俗内容”联系在一起。省宣称,《公共裙带》一文违反这一规定是“错误”的,长江日报等本地媒体未经核定,草率转载,也是“错误”且“不负责任”的。

此外,《财经》并未官方通讯社,按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此前的规定,本地媒体转载其新闻报道是违规的,其实质是“供稿联盟”的变种(此前,中宣部已经发文禁止跨地域媒体之间相互供稿转载的“供稿联盟”)。

湖北省委宣传部阅评员还指,三家报纸当天国内新闻报道中,负面报道和低格调报道过于集中抢眼,“极大地冲淡”了即将到来的全省及全国“两会”氛围。

如《国家级贫困县热卖图纸房》、《市长挥笔审批 答谢费250万》、《情人节 私家侦探向二奶发公开信》、《神秘男缘何放弃公务员做保姆》、《大学生返乡途中离奇失踪》、《官方打掩护 千亩土地转道手身价翻番》等。省宣官员称,“虽然这些新闻从单篇上看,也许是真实客观的”,但是由于报道过于集中,实际上是“现象真实”抹杀了“总体真实”。

湖北省委宣传部官员称,“每天全国各地的报纸上,都报道了大量反映时代进步、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报道,这才是社会的主流,而本地部分媒体对这些报道不感兴趣,一味热衷于转载那些负面的、低俗的、耸人听闻的负面新闻,实属不该。”

春节后,湖北省委宣传部已经就全国、全省“两会”前夕新闻报道作出了提醒,要求以“正面报道”为主,从“政治的高度”策划新闻报道,“统一思想而不是制造混乱”、高扬主旋律而不是“哗众取宠”以“吸引眼球”。

因此,该省宣传部判定,三报社转载财经杂志这篇“导向和真实性”都有严重问题的《裙》文,是“极其错误”的,并要求其检讨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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